| 7月18日,陕西省电力公司与省环保局固废中心签订“含多氯联苯电容器委托处置合同”,即由陕西省环保局固废中心将省电力公司系统下线的1300台含多氯联苯电容器进行一次性焚烧处理。
多氯联苯作为典型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属于必须用焚烧法进行最终处置的危险废物。含多氯联苯(PCBs)电力设备是我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必须消除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之一。对含多氯联苯电容器的处置,省电力公司高度重视,重点对1980年以前投入运行的国产电力电容器和进口的变压器、电容器及充油设备进行排查。调查显示:自1996年以来,陕西省各供电局陆续将下线的含多氯联苯电容器按要求送往省环境保护局指定的特定库房封存,共计约130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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